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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既“督”且“战” 聚力护航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发布时间:2022-11-25 16:26:2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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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占道堆放的杂物不仅严重影响县城的整洁美观,更给周边的住户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清理,摆放回住户家中。”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本委所负责的网格区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有个别群众为图方便,将杂物堆放到公共区域的情况,并就此问题对值班同志现场交办,要求立即整改。

“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权威指标和重要名片。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相应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委上下齐心协力、共创文明的良好格局。由机关党总支牵头创建志愿者队伍,将全体党员干部轮流排班,并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统一到所包联的网格区清扫路面垃圾、铲除墙面小广告、清理占道堆放杂物、清除河道杂草、入户宣传文明创建工作,争当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实践者。

“同志,骑电瓶车一定要注意安全、佩戴好头盔,不要横穿马路。”在路口,该县纪委监委志愿者在交通路口耐心地对电瓶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劝导。

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文明创建工作的护航者,又是文明创建工作的践行者。在所负责的网格区和交通路口,该县纪委监委全体党员干部身着红色的“志愿者”马甲,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手持指挥手旗引导车主、行人有序行驶;清扫树叶和垃圾,让环境卫生变得干净整洁;劝导商户住户履行门前“五包”职责,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将电瓶车首齐尾正摆好,以身作则传递着“文明城市,你我共建”的倡议,成为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此外,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该县纪委监委将主责主业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紧盯各网格单位志愿者履职尽责、职能部门工作开展、交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影响创文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干部转变作风,推动文明城市创建责任下沉到底、落实到位。

“我们将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切实督促各部门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履职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为‘清廉施甸’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严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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