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作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政府采购因事关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而备受关注。”近年来,龙陵县财政局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首要目标,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结合政府采购实际工作,多项措施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动。
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评价机制建设,及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情况检查,推动形成政府采购领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良好氛围,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推进有效监管,真正做到“政简易从”,用公正监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推进落实“向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最高上限10%执行”等政府采购政策。
进一步压减合同签订、采购验收、资金支付时间,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据悉,2021年以来,全县政府采购共完成货物、服务类各类交易306批次,实际采购资金14863.52万元,节约资金420.61万元,合同支付履约率68.8%。积极引导采购人、供应商依托政采云电子平台,依法合规开展便捷交易,减少办事环节,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严格落实采购专员制度,全县共有144名采购专员。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采购权利,多渠道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各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10余次。加强采购队伍建设,从采购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方面提高执行能力,规范采购行为,全过程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完善内控机制,有效制约采购活动内部权力的运行。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清理纠正政府采购领域隐形壁垒和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