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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四个进一步” 提升巡察质效

  • 发布时间:2023-05-25 15:22:51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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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山市巡察工作立足新阶段新形式新任务,通过“四个进一步”不断探索提升巡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做深做实巡察工作通篇文章,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据悉,该市为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高巡察质效,进一步探索深化整治巡察的有效路径。在学习制度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村(社区)等7个类别,细化“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清单,为精准巡察提供“导航仪”,保证巡察工作有章可依、环节有规可循、过程有序规范。截至2022年底,全市按照“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清单巡察下级党组织、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近400个,发现问题6870个,移交问题线索154件。

同时,为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探索强化巡察队伍建设的锻造方法,解决巡察干部本领恐慌难题。该市巡察办始终坚持在每周工作例会、巡察业务讲(论)坛上对巡察业务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巡察干部专业知识水平。坚持运用“巡前集中培训、巡中严格管理、巡后科学评估”的“全链条”式教育管理方式,在实战实练中提升巡察干部的思维层次和专业水平,锻造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巡察铁军。坚持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抽调多名优秀干部、业务骨干、职级干部参与市委巡察,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参加省委巡视,推动案例教学、实操指引、实战参与有机融合,不断夯实年轻干部基本功,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巡视巡察铁军。

除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外,为解决以往巡察工作单打独斗局面,推动巡察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多方协作’迭代升级,该市进一步探索推进上下联动的战法技法。不断开拓视野、规范巡察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完善“2+1+1”联动机制,即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与所联系的县(市、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为工作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实行工作“捆绑”,持续加强与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的协作监督等专业性较强部门的联动,共同推进巡察工作全面展开。2022年以来,共对63个党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对38个单位开展“巡审联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市委巡察移交线索处置69人。

对巡察整改工作存在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该市进一步探索压实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坚持“巡前通报促整改”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整改推进会,集中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要求未巡单位举一反三、及时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即知即改、对照整改、未巡先改,有效拓展巡察警示教育功能。适时梳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变动情况,并对其发放《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同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7个单位党组织和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有效增强政治巡察严肃性、权威性,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巡察监督是基层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是对各级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的有效方式,我们将不断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法,提升巡察质效。”(郑静,张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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