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错误主要是我纪律意识不强,对相关纪律规定学习不到位造成的,我一定加强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近日,施甸县水长乡一名干部在受到党纪处分后表示。
十二届施甸县委第六轮巡察启动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长乡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开展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在查看水长乡党委会议记录时,发现其中一项议题存在问题。
“组长,您看这个会议记录里研究的内容是不是有点问题?”巡察干部小蒋在翻阅党委会议记录时疑惑地说道,“这次会议研究乡计生办主任杨某先行垫付86户计划生育家庭户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约6000多元,部分班子成员同意待县里的补助资金到位后再扣下垫付的资金,这个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巡察组长仔细查看并对照相关规定后表示:“这一议题内容确实是不符合规定的,我们注意盯住这个‘点’,找计生办杨某了解一下情况。”
带着问题,巡察组找到时任水长乡计生办主任的杨某作进一步了解。
“杨主任,你看这个会议记录里提到的2019年你垫付的6000多元计划生育家庭户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有没有拿到?”组长问道。
“当时钱是以打款形式直接打进农户账户里的,我没有拿到,我向乡里请示给我报销,乡里没有批。”老杨无奈地说道。
“这样你不是吃亏了吗?”组长问道。
“其实也没有,我后来工作调动到民政办以后,跟当时拆‘活人墓’的老板商量,虚增一点工程量,把我垫付的那6000多块钱套出来,这样问题也就解决了嘛。”老杨笑着说道。
巡察组长听完后眉头紧锁,严肃地说道:“杨主任,这可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你这样做可是典型的违纪行为……”
本着“巡察发现问题的落脚点是解决问题”的理念,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边巡边移”“边巡边改”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这一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到水长乡纪委,并督促水长乡纪委快查快办。
据了解,此问题在巡察还未结束前就已经办结,最终,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主动上缴了违纪资金。水长乡出台了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巡察成效“立竿见影”。
“巡察的最终目的就是推动问题解决,通过‘边巡边移’‘边巡边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断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巡察监督实效。以‘立竿见影’的成效赢得群众信任,彰显巡察监督震慑力。”施甸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