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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廉洁“微元素”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 发布时间:2022-11-25 16:31:3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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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小组要定期召开群众会、户长会,将小组的账务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群众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及时反映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聚焦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内容,将廉洁文化贯穿始终,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注入廉洁“微元素”,建设作风更优良、环境更优美、群众更幸福的清廉村(居)。

“我们坚持把传统家风家训融入清廉村(居)、村规民约中,充分利用拉家常、‘冲壳子’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党的创新理论和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用廉洁文化浸润村民。”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该县开设了“农田微课堂”“农家微课堂”,将讲台搬到村间院落、田间地头,用群众语言宣讲党的政策要求,讲授善洲精神善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廉洁文化飞入农家。

“各个村民小组长要积极向优秀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热心帮助群众、积极发挥作用,像百花山小组长及时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就很值得大家学习。”水长乡水长社区党总支书记召开村干部大会时说道。据悉,该社区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收集整理普通党员守纪律做表率以及在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的事迹,开展“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活动,让党员群众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中,不断凝聚乡村振兴的榜样力量。

结合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组建乡村治理志愿服务队,开展党员亮身份,唤醒党员党性意识,成立助力产业发展服务队、政策宣传服务队、环境整治服务队、矛盾纠纷调解队等,积极推动农村党员在促廉、倡廉上发挥作用,使基层党员志愿者主动融入乡村治理,调动基层党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的共建共享共治格局。

依托村组活动室、农村院落等建立“小微”党群支架,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建设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共享空间和“红色阵地”,零距离了解群众诉求,贴心为群众提升服务,对群众反映涉及小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参与村内重大事项决策,并围绕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廉洁履职相关规定、村“小微”权力清单、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抓实“微监督”,时刻敲响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廉洁自律的警钟。“自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以来,村务组务公示更及时了,村上、小组上有多少账务我们都知道。”一位村民代表说道。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清廉村(居)建设示范点为抓手,推点成典、推典成景,不断推进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的清廉村(居)建设,以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护航乡村振兴。”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严琰 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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