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面千条线,村级一针穿。以前的村(社区)干部多是“半工半农”,“公家”事情干好,家里产业不丢,在家种着田,村里履着责,两头兼顾,两不违误。但近年来,在村(社区)工作的“两委”班子和“大员”深切的感觉到工作与以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责仍需履好,但越来越多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让“老把式”们有点力不从心,村干部不得不变身“表哥表姐表叔表婶”,“朝九晚五”变成了“起早贪黑”,“半工半农”变成了“全职以赴”。《意见》的出台,必将为村干部松绑手脚、回归主业带来可期可喜的大转变。
明责才更“知事”。《意见》明确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的主责主业、工作内容,立足村级自治的实际,探索村级组织工作的方式,划出了应当履好职责的“边”,也划出了上级不得向下“甩锅”的“界”,让村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可谓一线划界,减担子归主位。
规范才能“轻装”。《意见》规范、精简了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从“形”到“质”的转变,头上少了“帽子”,肩上减了“担子”,剩余的做到统一和规范,权责一致人事相宜,牌子统一、事务规范,一站多能、一岗多责,让村干部轻装上阵,抓好主业。
腾手才好“上手”。《意见》对贯彻落实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分级制定指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通过严督实导让减负履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让村干部真正的能够腾出手,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为民办实事上,引好“上面千条线”,当好“下面一根针。(袁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