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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以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课堂

  • 发布时间:2023-07-13 18:06:2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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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例中,瞿某某同志违规收取保证金留存账外账中管理使用,属于私设‘小金库’行为。”

“李某严重违纪违法,根源在于不听党话、不跟党走、不感党恩,罔顾党纪国法,拒绝组织挽救,把领导的教育提醒当耳边风,存在严重的自由主义。是属于藏匿在党内的两面人、混杂在公安队伍的一个害群之马。”

“刚才机关纪委书记宣读了对李某和段某同志的党纪处分决定,我深感痛心和警醒,每一位党员同志要从他们的违纪违法错误中举一反三、自我检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

日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结合案件办理情况,深入到市公安局相关内设机构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做实做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督促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及相关部门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惩”和“治”的目标,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在警示教育中,还深入剖析了被处分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原因,分析了部门内部存在的制度漏洞、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阐释了被处分党员干部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形,并对相关纪法条款进行深入解读,不断提升警示教育对象的纪法意识,促进其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要求案发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彻底整改,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的漏洞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标本兼治。还要求相关支队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要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防微杜渐、慎独修身,从严自我要求、自我约束。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党员素养。尤其是要执法守法、遵章守纪,时时刻刻心存敬畏,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锻炼,增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廉洁用权、严以修身,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新时代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纷纷表示。”(熊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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