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寨乡水寨社区原副书记、副主任郭某某私自保管挪用低保户‘一卡通’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施甸县老麦乡黄家寨村党总支原书记杨某某挪用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施工费问题,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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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相继就9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敦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推动党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今年以来,保山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紧盯纠治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五个重点问题,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山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乡村振兴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有效护航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充分整合监督力量,以主动监督、精准监督、靠前监督的监督方式,加强与职能部门横向协作,强化与县(市、区)形成纵向联动,督促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结合行业监督职责,聚焦惠农补贴补助、农村集体‘三资’、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集中研究问题,切实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8条,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2人,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18人。
乡村要振兴,必须盯紧惠农资金发放、工程建设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山市纪委监委以实地调研、常态下访、重点走访等方式增强专项整治。对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近年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实行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清除存量,对于新增问题线索严查肃办、动态清零,并以季度为单位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保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张春怡 杜加从 杨绍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