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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探头”变身管理“监控器”!保山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

  • 发布时间:2022-11-01 17:08:5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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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单位的财务管理都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保障股进行会计核算,解决了我们没有专人负责的难题,保证了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审计性。”这是保山市开展巡察督导指导,强化巡察监督“探头”作用,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保山市强化巡察监督“探头”作用,切实发挥巡察工作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提高巡察“监控器”的精准度和准确度,进一步加大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为提高巡察工作水平,该市通过选派巡察工作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组成巡察指导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巡察指导督导。该市委巡察办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指导意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助推各县(市、区)巡察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机制。开展巡察前,各级巡察组摸清历次巡察、检查存在问题底数,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的历史背景、行业领域特点、职能职责,做到有的放矢,做实做足巡察前准备。

巡视巡察是纪律审查的“前哨”,而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部分县区存在县直单位由于自身编制少、人员少等原因,无专门财务管理人员,部分单位外聘会计,部分单位由临聘人员、西部志愿者或返聘退休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部分单位出纳由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兼职。

“这些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相关政策规定学习不透、掌握不深,财务管理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财务监管会存在很大风险。”一名参与巡察的工作人员说道。

“财务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若财务管理混乱,容易产生‘微腐败’风险。如何将部门分散混乱的财务管理规范、统一、高效地运行起来,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该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县委巡察办在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指导下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并及时向县财政局提出《关于规范部分县直部门财务管理的建议》。根据巡察建议,由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保障股对全县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16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后,各核算单位只设出纳,单位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以及单位基本核算保持不变。

“服务保障股运行以来,全县财务管理转变凸显,工作效能从低变高、运行成本从高变低、财务管理从乱到治、财务审核从宽到严,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业务不熟悉、账务不规范、工作不及时等问题,为财务管理工作筑起了一道‘防火墙’。”该服务保障股负责人介绍道。

“巡视巡察的目的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也是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根本要求。”该市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做好对被巡察单位的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和统计分析,对发现问题及时安装“监控器”,持续发挥巡察“探头”作用。(杨耀西 孙育荣 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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