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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09-03 09:33:09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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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巡察反馈会后,中心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部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明确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聚焦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中心党组书记带头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0项具体整改任务,针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动态跟踪管理,2025年4月16日和5月9日,中心党组书记分别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巡察整改责任。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学习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文件要求,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中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党组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严格销号,并将整改成果运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全面修订完善中心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方式和实施流程。组织采购人员系统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职业操守。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紧抓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深入理论学习。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主动作为,履职担当,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各项业务指标全面提升。科学编制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目标计划,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各管理部,督促业务指标按时序进度推进。三是加快推动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制定《不动产存量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规程》,形成业务指南和操作手册,同步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发布,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

2.切实履行职能责任。一是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对全市乡村医生、村(社区)工作人员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上级报告,形成推进合力。协同多部门出台《促进保山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要求由各县(市、区)政府推动辖区内乡村医生、村(社区)工作人员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对接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获取养老保险及企业信息,精准掌握未建制企业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成立制度扩面攻坚专班,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楼盘、进社区、进乡镇”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委托银行、行业协会等建立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大力度做好非公企业建制扩面工作。开通移动柜台企业开户功能,打造“专员上门即接即办”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便捷度与群众满意度。二是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定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运用12329综合服务平台认真做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组建灵活就业人员制度推进“攻坚小组”,面对面宣传讲解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让住房公积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不断提升数字赋能水平。创新离职和退休提取风控管理模式,上线运行渠道风控和封存上传材料功能,实现无材料一步办结离职和退休提取业务。深化政银合作,完成中国银行商贷数据共享对接并深度应用于业务系统。四是及时推进制度“废改立”。制定中心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防范采购风险。修订完善中心管理费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中心管理费用收支业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任务。一是主动融入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提出的“三年行动”计划、打好八大突围战、“八个新保山”建设目标要求,制定中心2025年度工作计划,系统谋划部署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深入学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以及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制定中心2025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积极在巩固成果、乡村治理、乡风文明、消费帮扶等方面给予协调帮助支持,不断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4.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一是提升防范化解资金安全风险能力。优化审核机制,上线运行智能风险控制模型风控项目维护功能,将存在风险的房屋及人员置入系统,实现风控系统自动预警,阻断风险业务。制定中心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明确防范骗提套取的处理流程及措施。制作防范骗提套取案例视频,通过线上平台以及线下场所循环播放,增强缴存职工防范意识。制定中心信息系统开发上线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开发流程,避免因系统缺陷导致公积金业务异常或资金损失。二是加强逾期贷款管理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操作规程》,及时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将逾期率控制在0.3‰以内。创新实施逾期贷款还款承诺赋强公证机制,借助司法确权手段构建非诉清收通道,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能。三是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保密法规和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修订完善中心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从严规范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党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切实履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结合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好住房公积金领域反面“活教材”,组织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四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制定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定(试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2.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效,组织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统一、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修订完善中心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

3.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采购标准。组织采购、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专题培训,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强化依法合规采购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组织学习《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节约意识,严控会议规模,强化预算管理,合规安排费用支出。

4.狠抓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修订完善中心管理费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资产管理。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开展人事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材料整理归档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是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全面激发干部活力。

2.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全面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服务民生保障,切实以高质量机关党的建设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标《保山市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中心党组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统筹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对照基本活动建设标准化要求,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提升了党员参学率。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内法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巡察整改的强大动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二)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注重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定期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全市乡村医生和村(社区)工作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深入分析建制缴存障碍,制定对策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购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积极作用,更加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崭新篇章做出更多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07398;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52号;电子邮箱:bsgjj_bgs@163.com。

中共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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