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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525478-3/20250425-00001  公开方式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公开日期  2025-04-2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保山市纪委监委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5-04-25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概况    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保山市委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市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七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纪委监委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为抓手,以集中整治为重点,以监督执纪为核心,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反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市纪委监委年初预算收入5288.73万元,年初预算到位率100%,其中:财政拨款5288.73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的100%。2024年预算支出5288.73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100%,其中:人员经费类支出3368.68万元、公用经费类支出426.40万元、项目支出1493.6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顺应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着力推进经济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一是调整充实保山市纪委监委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召开内控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为单位节约资金。二是对《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10余项制度进行修订,将《保山市纪委常委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分类》《干部职工关怀慰问制度》等19项制度汇编成册,严格做好执行,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合理合法合规。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市纪委监委 “三公”经费支出76.2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37万元,年内按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复新增车辆编制1辆,于当年4月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1辆,购置费用39.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3.83万元;发生国内公务接待35批231人次,开支公务接待费用2.6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24年,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落实基础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应用为抓手,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顺利实现“制度完善、指标明确、考核科学、反馈及时”的既定目标,确保花出去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看得明白、查得清楚、理得顺畅、用得放心”。
(二)组织实施
   市纪委监委着力推进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流程上的深度融合,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实现“四个同步”,即: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报送。每年末对次年需申报的项目随同部门预算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按要求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程序为:业务部门编报→办公室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二审→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报市财政局终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市纪委监委一是对年初部门预算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总额 1011.19万元,按涉密及部分涉密区分后全口径编报了绩效目标表,共设置绩效目标59条;年内调整预算增加项目9个,涉及金额710.57万元,共编报绩效目标45条;年内所有项目均为财政预算资金,实现了财政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全覆盖,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二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对2023年应纳入绩效评价的16个项目,涉及金额1724.05万元开展绩效评价,并及时完善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相关评价指标,评价完成率100%;三是对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绩效开展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结论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财务人员一岗多责,日常侧重于财务工作,对单位总体工作及相关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导致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存在对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的现象。
  (二)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相关业务人员在填报评价指标时,政策依据不够翔实,对项目资金使效益预见性不强,制度的刚性执行力有待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对年度预算指导性不足。
 (三)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工作全员化的大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单位内部部分干部参与绩效管理的意识不强。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在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中,积极应用市财政反馈的相关信息指导预决算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探索绩效管理新模式,确保用制度规范行为、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及时对项目资金做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探索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以建立健全“事前绩效目标审核、事中绩效跟踪问效、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注重实效,多措并举,不断探索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设计。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各环节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易行。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附件【中国共产党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