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车辆购置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纪委原有牌照号为云M99058上海汇众牌小型客车一辆,购置于2007年7月,购置价格为20.29万元,截止2018年末,车辆行驶里程为13.4万公里,车况已严重老化,不能满足公务出行需要,为此,特申请对该车辆进行更换处理。
经与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同意进行处置并将该车交由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公开拍卖。车辆拍卖后,拟新购置一辆中型客车,车价控制在45万元以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24.98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度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该项目经费共支付了24.88万元,执行率为99.6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均使用在新的公务用车购置上,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在车辆购置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投标管理,价格略有节减,结余资金已于年终决算时全额交回国库。
五、绩效自评结果
市纪委市监委车辆购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9.96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