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巩固整改成果的同时,抓好制度执行和日常管理,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反弹。”在对县地震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施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向地震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道。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巡察成果运用的效果,近日,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县地震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纪检监察组通过翻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县地震局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的情况和巡察整改方案的落实、整改结果的上报和公示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县地震局能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内控制度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及时向该局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
自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来,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深入了解联系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指导联系单位认真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举一反三工作,有效地帮助联系单位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被监督部门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也是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能职责的体现。”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董会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