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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 发布时间:2025-07-18 10:27:36
  •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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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结合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分管联系的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

今年年初,保山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巡改治”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成效,全力助推保山高质量发展。将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安排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多次会议部署安排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彰显了抓实扛牢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的坚定决心。

近年来,保山市针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在整改落实下功夫,健全完善“有审核把关、有日常督促、有成效评估”的“全链条”整改工作机制。通过综合运用召开整改专题会、发出整改提醒函、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不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为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今年以来,保山市已组织召开了3次市委巡察整改专题会,现场向37个被巡察单位交办重点问题248个、民生问题74个,通报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力促未巡单位主动开展“自我体检、对号入座”、未巡先改。

市委巡察办适时梳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变动情况,向新任主要负责人发出《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及时将巡察发现问题和巡察整改情况向新任职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压紧压实新任职“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巡察整改责任不脱节、工作不断档,确保“新官理旧账,离任账不黄”。今年上半年,已对6名新任职“一把手”制发提醒函,督促其接好整改“接力棒”。

此外,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巡察机构、组织部、宣传部配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座谈会,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成效评估,通报评估结果。评估等次为“好”的单位作经验交流,对评估等次为“一般”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巡察整改是考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是检验人民立场的‘风向标’,是衡量履职成效的‘硬标尺’。我们将紧盯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动态更新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跟踪督促,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撒手、解决不彻底不放过。”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张春怡 付梅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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