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签发第一份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进一步方便广大办事群众和各金融机构办理登记业务,优化了营商环境,助推“清廉昌宁”建设行动走深走实。
此次电子不动产登记事项为抵押登记,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培训和指导外网平台申报,做到每个环节细致讲解,提醒注意事项,并根据申报材料清单一一帮助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梳理所需提供的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企业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提起抵押登记申请后,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通过内网审核和办理,及时签发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业务全流程办结。签发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项抵押登记业务办结,标志着昌宁县抵押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完成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为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办事群众少跑路迈出最坚实的一步。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县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部通过‘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全面启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明,优化营商环境。”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王猛 祁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