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35个,移交问题线索6件,并且通过巡察立行立改的方式及时兑付了长期拖欠群众茶叶欠款21万元……”这是昌宁县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财联动”巡察交出的成绩单。
巡察监督要切实与其他监督力量有效贯通融合、同向发力,才能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昌宁县在持续深化运用好“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索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探索建立了“巡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专业优势,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提升监督效能,形成“攥指成拳”的工作合力。
据悉,该县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对4个乡镇及下设的6个中心1个站所和4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财政监督检查,巡察组和财政组混合编组、同步进驻,在工作开展上密切配合,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印证问题、移交线索等方面相互支持。巡察、财政的“双剑合璧”,既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又有利于促进财政监督职能的发挥,实现了力量上相互支撑、工作上相互补位、资源上相互整合,增强了监督合力,为精准“把脉”、深挖“病灶”提供有力支撑,实现监督效能“1+1>2”的叠加效应。
“巡财联动”有效聚合个体特长与集体优势,实现双向印证,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切实提升了巡察工作的质效和精准度。在具体工作中,县委巡察组坚持“合二为一”整体思路,采取“四共”协作配合方式开展具体工作。信息共用,函请相关单位和被巡党组织提供的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资料与巡察组共用;问题共判,对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与巡察组定期研判;定性共商,对初步研判为可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对照“三个聚焦”重点进行组务会会商再定性;成果共用,财务组检查出的问题提供巡察组在巡察报告和问题清单中使用,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提供给财务组在财务检查报告中使用。
巡察监督和财政监督都要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该县县委巡察机构在每轮巡察前都会向县财政局进行函询征求被巡察党组织执行财经纪律相关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债务风险情况及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以《巡察监督建议书》的形式,深化运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及时向县财政局交办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由财政局及时开展专项治理。
“下一步,将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深度融合,构建相互联动、相得益彰的监督工作新格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建荣 金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