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向你局党组提出如下建议……”日前,昌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县财政局等部门发出《巡察建议函》,直指存在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限时整改,及时推动问题解决。
近年来,昌宁县在运用好《巡察建议函》的基础上,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抓手,通过结合县纪委监委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让“一函两书”。成为提示风险的“预警灯”、推动问题整改的“好药方”,形成共性问题整改闭环,进一步压实压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该县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一函两书”这一监督利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细找“病症”、深究根源,认真剖析被巡察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2022年以来,共下发《巡察建议函》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4份,开出“祛病”良方20条,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对查找出的监管盲点和制度漏洞,建章立制加强日常监管,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治本功能和《巡察建议函》警示提醒作用,切实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建议函》精准把脉,既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又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对局党组工作帮助很大,我们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收到建议函后,县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说道。
“一函两书”务必充分发挥好“带电”监督作用,严防“一发了之”。该县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对“一函两书”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定期“回头看”,通过专人跟踪、实地走访、督查询问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回访,对“一函两书”的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绷紧主体责任弦,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
“我们要发挥‘一函两书’堵漏洞、治根本、管长远作用,让监督‘长牙带电’,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该县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用好“一函两书”有力武器,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实现从“当下改”到“长远立”,“治标”到“治本”的转变。(殷彧喆 金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