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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专责监督 激发“一把手”雁阵活力

  • 发布时间:2024-01-19 18:36:33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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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你作为‘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现对你进行约谈……”

“谈话反映的问题本人照单全收,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责任,严明整改纪律,深化问题整改。 ”

……

这是昌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一把手”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将“抓好一把手,带动一班人,形成一整体”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政治监督为引领,聚焦关键环节、关键时段、关键节点抓实监督,有效地激发了全县各级“一把手”的雁阵活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各级“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和重要主体。该县始终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引领行动”,强化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着力督促“一把手”解决思想认识和行动上的温差、落差、偏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

全面推行“两单三抓四评价”监督机制,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监督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议事决策、决策实施、跟踪反馈、考核评价等全过程,加强对“一把手”履职尽责的全流程监督。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4次,督促整改问题131个,制发作风建设提示函7份、工作提示21份、工作交办通知20份,约谈“一把手”18人。

整合全县监督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才会让监督常在。该县全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统计等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综合效能。2023年以来,该县以“巡审联动”“巡财联动”的方式完成对6个乡镇及下设二级单位和61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审计监督、财务检查,发现问题51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

同时,该县还以辖区内案件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切入点,拍摄警示教育片3部、编排情景剧13个,坚持“一季度一主题一警示”,在县、乡、村同步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不断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创新开展“一案五说、一案五必须”,以违纪者、相关责任人现身“说害、说责、说改、说纪、说法”的形式警示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目前,全县先后开展了6期主题警示教育,接受教育18200余人次,实现全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家属警示教育全覆盖。

“‘一把手’担负关键责任,就应该发挥关键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雁阵活力’。”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县纪检监督机关将坚持用精准有效的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个个都是好榜样”的良好局面,实现管住“绝大多数”的良好效果。(张建荣 翁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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