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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五抓”提升派驻监督成效

  • 发布时间:2024-02-07 17:52:54
  •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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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织要加强春节节前廉洁教育,念好廉洁‘紧箍咒’,及时为广大党员干部‘扯扯袖子’,切实把好‘廉洁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底线思维,明确‘能做与不能做’的‘红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日前,在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节前廉政提醒集体谈话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掷地有声地说道。

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抓“警示、提醒、检查、监督、沟通”方式提升派驻工作成效,强化“探头”作用,不断推动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该组以召开专题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抓“警示”,强化敬畏知止,2023年以来,利用上级通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5次,并督促监督单位对“心若沉浸”、问“剑”破局等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教育12次。在纠治“四风”、酒驾醉驾、违规饮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形成震慑,产生“当头棒喝”、常讲常新的效应。

做实“节点”提醒,绷紧纪法红线。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紧盯“险点”提醒,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等内容对监督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年度综合提醒谈话,关注“痛点”提醒。年内,该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单位相关领导岗位职责、部分存在问题及短板,分别与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7轮190余人次。

抓实节日检查,及时纠偏促干,围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四风”纠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等方面开展节日检查6次,围绕巡视巡察、党风廉政考核反馈整改等事项跟进监督5次,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监督单位财务凭证进行了抽查,对存在不足现场进行了反馈,对昌宁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沉浸式监督1次,对人员在岗情况、窗口工作内容、年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

强化对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掌握队伍动态。2023年以来,接受监督单位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报备)36人次。根据监督单位的商请,对16名同志进行廉政审查,回复廉政审查意见8份。建立起了县人民检察院及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70余名在职在编人员的廉政档案。通过参加党组会、相关专题会等方式,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全面了解监督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

开展工作会商,做好沟通交流,促进同向发力。2023年以来,分别对监督单位抓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工作会商2次;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发出工作提醒3次。与此同时,日常工作中采取电话、微信、当面交流等方式,及时将上级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同监督单位进行传达、交流,形成了短平快、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王瑞哲 茶向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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