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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旧城: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 发布时间:2023-11-17 0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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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旧城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施甸县旧城乡大山村党员杨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该乡纪委严格按照规定对杨某某进行立案审查,审查结束后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该乡纪委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在杨某某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了乡党委对杨某某的处分决定,通过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震慑和警示党支部全体党员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格自律、遵纪守法,自觉在群众中维护好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该乡纪委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案件查处情况及简要案情,深刻剖析原因,要求村党总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法观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做到警钟长鸣,从严从实管理党员队伍。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酒驾之害,犯下了这样低级的错误,主要在于自己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我的行为给党组织抹了黑,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在非常后悔,今后,我将时时刻刻记住这次教训,增强法纪观念,违纪违法的事坚决不做,损害党员形象的事坚决不做。”杨某某在党员大会作深刻检查时说道。

“身边的人发生这样的事,对我有很大触动和警醒。通过今天的警示教育,我一定守纪律、讲规矩,增强纪法意识,杜绝侥幸心理,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守护者、交通安全的倡导者,切实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负责。”一名党员深有感悟地说道。

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目的是严明纪法,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觉在群众中发挥好表率作用。”旧城乡纪委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用好用活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案件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李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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