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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龙新:召开“以案明纪 现身说法” 警示教育大会

  • 发布时间:2023-09-28 09:01:3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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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警示教育大会,我全程认真听、认真看、认真思考,让我从不同层面受到了启发教育,也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以案件为警示,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龙新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交流发言说道。

近日,龙新乡组织召开“以案明纪、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会上,2名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分别对自身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检视剖析,并随机抽取了5名参会同志交流心得体会,以此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醒。

“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行为千般懊悔、万般悔恨,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不要有半点侥幸心理……”2名受处分的干部深刻反思检视自己是如何走上违纪道路,沦为“片中人”,重算了人生“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令人警醒,他们身为党员干部,肩负着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为人民服务的重担,但由于人生观发生错位、侥幸心理作祟,最终误入歧途,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严守纪律规矩,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参会人员纷纷表示。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全乡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理、‘猎奇’心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切实做到恪尽职守、严格自律,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为镜、以案为戒。同时,通过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机制,促进全乡党风政风不断改进,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出明确要求。(尹艳坤、李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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