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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耈街:以案为鉴 推进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 发布时间:2023-03-30 16:50:5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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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在医疗保险收缴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群众所缴的医疗费用归个人所用,经村委会督促后拒不退还,也未将侵吞医疗费用上缴,其行为属于贪污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导致他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董某开除党籍处分。”一处松则百处懈,作风建设亦是如此。

近日,昌宁县耈街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突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案为戒、汲取教训、深刻警醒,着力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更是最好的“清醒剂”。该乡纪委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通报了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传达学习关于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通过“沉浸式”警示教育,让全体干部职工“零距离”现场感受廉洁风险场景,进一步规范用权,强化监督执纪,筑牢廉洁防线。

同时,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乡直单位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上了一堂廉政党课。要求全乡各级负责人提高认识,带头落实责任、清正廉明,提升政治能力,树牢宗旨意识,深化作风建设,主动加强自身建设,在讲政治、抓落实、强作风、守纪律上当先锋、作表率。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守政治规矩,务必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照正反典型,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敢于自我革命,主动纠治偏差,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清廉为官、清白做人;要立足本职担当尽责,对需要整治的干部类型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勇于开拓创新,主动担当尽责。

“通过今天的警示教育,启发很大,受益很多。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管理班子成员党员宽松软的问题,没有做到严管厚爱,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该乡阿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说道。

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是推动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赢得人民信任的必然要求,要坚决杜绝当“躺平式干部”。下一步,全乡上下将深化“四风”纠治,充分运用周例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筑牢遵守铁规禁令的底线意识、敬畏意识,各级党组织将进一步深刻检视反思,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研究调查队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解决要害,加强监督管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杨 进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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