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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信访局:抓早抓小践行“第一种形态”

  • 发布时间:2023-01-12 16:53:4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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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因不守小节逐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龙陵县信访局认真落实“第一种形态”,严管与厚爱并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该局筛选了近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让每个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得到警醒,敬畏法纪,不越红线,守好底线,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不断强化行为自觉,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听之任之等违纪行为,防止“小事情”演变成大错误。

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把提醒谈话作为主要手段,让问题发现在最初,把责任明确在最初。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点评式提醒。对照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查履职尽责情况,查找自身和单位、人员存在的问题,抓住要害、点中穴位,更好地改进党员作风,防“腐”于未然,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目的。对履职不到位的,对分管负责人和个人开展点评式提醒。

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在抓早抓小上不缩手、不推诿,确保在正风肃纪上持续发力。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对发现问题当头棒喝,不留情面,对相关负责人在工作中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针对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一把手”及时约谈,使干部职工看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李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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