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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老麦:开展警示教育 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 发布时间:2022-12-07 15:52:0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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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麻痹大意,没有认识到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后果不堪设想。现已铸成大错、后悔莫及,希望大家汲取教训,遵规守纪、严格守法,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近日,施甸县老麦乡某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一名同志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同时,该党支部以此案件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让被处分人员在大会上作检讨,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说教的方式,教育全体党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在群众中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在生产、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近年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每一件涉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该乡纪委坚持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扎实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抓实以案促改“通篇文章”,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

“弘扬清风正气,自觉加强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是每一位党员的义务。我们应主动减少应酬,远离酒局饭局,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陪伴家人上。”老麦乡一名村党总支书记说道。他表示,将牢记禁令,守纪律、守规矩,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铭记于心,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全村党员、村组干部吸取教训,不忘交通法规,不把生命当儿戏,从自身做起,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用身边的案例作‘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教育作用,才能更好地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老麦乡纪委书记说道。(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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