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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机关事务局:落实监管责任 防范“车轮上的腐败”

  • 发布时间:2022-04-26 17:14:2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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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看似小问题,实则不然,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所反映出来的是作风方面的大问题,治理不好必将损害政府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在安排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时强调。

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开展公务用车“小切口整治大腐败”的工作安排,结合“清风云南”曝光的公务用车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该局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开展一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报销夹带等行为开展整治,严防“车轮上的腐败”发生。

长期以来,该局严格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强化公务用车购买审批管理工作,对无车辆编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无购置经费预算的一律不予审批,对超过规定价格及排量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切实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管理。

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等管理制度,组织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及加油企业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程结束到指定地点停放制度及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严格执行“一车一档”和“一车一牌”管理。严格执行平台派车制度,杜绝无任务出行及超范围行车。开展安全驾驶培训,常态化开展车辆检修维护,确保用车安全。

同时,按照《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转发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定位安转及标识喷涂规定,县内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全部完成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工作。

“杜绝公车私用,加强日常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是关键。公车私用违规事件发生后,纪检监察机关将跟进调查,调查处置结果及时以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既是给公职人员的警示,也是给社会监督的满意答复。”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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