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多年前我们社区一位村民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土地租金收益部分个人占80%,集体占20%,现在这片土地上的林木成才了,之前没有在合同上约定林木收益,我们如何保证村集体利益?”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样的情况很多社区都存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你们要找到之前签订的合同,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集体讨论找到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重新修订合同。”
这是腾冲市腾越街道组织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会议问题互动答疑环节的一幕幕。
据悉,此次培训包括财会、票据管理知识,“三资管理”工作职责学习,村(居)监委业务知识培训,问题互动答疑等环节,疏通村级监督底气不强,不敢、不会、不愿监督等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捋顺社区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关系,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明方向、挺腰杆、注动力。
培训会上,以案例分享等方式解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通过PPT等图文并茂的方式解释“四议两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分的种类”等概念;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与工作职责进行重申;对当前村务监督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转变思想、加强学习、善于谋划等要求,并对当前如何开展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等重点工作做了要求,切实找准、摆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定位。
“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居务监督委员会在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的认识,今后在村务决策等方面监督更加底气十足。”天成社区居监委主任培训后说道。
“营造风清气正的腾越政治生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一线监督探头作用发挥至关重要,这样的培训旨在释放一种‘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的信号,营造积极的干事创业氛围。”腾越街道纪工委书记表示。(王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