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书记员招录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进行,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近日,在隆阳区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3名书记员招录会议上,区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严格要求道。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该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紧盯人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等人事组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动议酝酿到选拔聘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人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教育培养环境。
强化事前监督,严把程序关。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区检察院选人用人专题党组会,监督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情况,主动监督并参与竞聘流程方案制定,对实施方案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选拔任用条件、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招聘部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聘用制人员选聘相关规定,跟进监督第三方组织笔试、面试等工作情况,避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干预人员聘用工作。
强化事中监督,严把透明关。纪检监察组适时对招录公告、笔试面试结果、拟招录人员公告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参与政治部对拟招录人员政审调查走访、家访等。
强化任前监督,严把思想关。纪检监察组参与政治部对新录用3名书记员及时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保持头脑清醒,严守司法“三个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单位的信任和期盼。
“派驻以来,我们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干警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个别访谈、廉政家访,严把干警职级晋升、干部选拔、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廉政审查关,确保区检察院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有力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区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段发疆 马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