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以案为鉴、施教于先,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
抓住责任主体推动施教。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院党组真正扛起主体责任,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鉴。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四个统一”,即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统一、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统一、坚持分案施教与分类警示相统一、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教育相统一,用制度把警示教育固化下来。加强警示教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警示教育活动中的懈怠、“走过场”行为予以监督、纠正和处理;对发生重大案件的部门,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切实保障警示教育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抓住“关键少数”重点施教。让警示教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使“关键少数”既成为警示教育的受教者,也成为警示教育的施教者。强化警示教育的政治作用,从案件中深刻剖析腐败分子违反政治纪律的“破窗效应”和严重危害,从思想根源抓起,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一言一行上,决不能从“看片人”变成“片中人”,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以自身示范引领匡正党风政风、净化政治生态。
抓住“典型类案”精准施教。为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中“看戏”而不“入戏”,把教训当“故事”听,始终觉得“腐败离我太远”。龙陵法院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深入挖掘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热点行业警示教育资源,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反面教材,走出盲目追求“高职务”“大案件”的误区,在身边的小案、新案上下功夫。以审判执行领域为重点,个性化定制教育“套餐”,取消距离感,增强“代入感”,引导法官干警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校准人生航线和价值坐标,切实防范司法工作廉政风险。(杨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