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应该给予什么处分?”“酒精含量<80mg/100ml,因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没有造成恶劣后果和影响要怎么处理?”前不久,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纪委新任职的纪委书记往返于区纪委监委案审室和镇纪委之间,请教相关违纪违法案件如何处置的问题。2021年全年,板桥镇纪委共办理党员违纪违法案件28件,涉及多类违纪违法行为,对于新任职的纪委书记来说,如何快速提升案件质量是个难题。
为了解决乡镇纪委在执纪执法实践中的难题,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案件查办质效,切实达到常见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处置的平衡。隆阳区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隆阳区党员干部处分处置所有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常见违纪违法行为量纪处分平衡表》,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量纪工作提供参考。
该《平衡表》列出了“贪污受贿、赌博、吸食毒品、嫖娼、酒驾、故意犯罪行为、过失犯罪行为、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犯罪被相对不起诉”等9种常见违纪违法行为量纪处分情况及依据。同时,汇编了《关于对贪污贿赂党纪处分的数额界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关于共产党员贪污、受贿数额5000元以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监察对象贪污、受贿数额5000元以下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降低职务职级建议幅度一览表(区管干部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关系图》,方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学习参考。
“我们受工作经验不足、案件线索复杂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审查调查难以高质量推进,《平衡表》《降低职务职级建议幅度一览表(区管干部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关系图》等图表的制定和汇编,就像一本‘案件质量指引小字典’,我们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哪里遇到问题随时随地可以翻阅,真的是非常方便。”新入职的板桥镇纪委书记说道。
该区纪委监委将常见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数额大小、后果影响、动机原因、危害程度、违纪违法时间节点、被审查调查人的认错悔错态度、主观恶性、一贯工作表现、政治生态等因素作为编制量纪处分平衡表的要点,对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既有制度规定的理论汇编,也有典型案例的实践分析,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查阅中一目了然。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有力抓手,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评查机制,既组织专门力量“走下去”,对2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案卷进行查阅,严查细核案件细节,又把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请上来”,围绕典型案件,集中对问题线索处置、立案案件的程序、证据、事实及案件的定性、量纪、适用法规条款以及纪言纪语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查。2021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共对180余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梳理反馈问题40余条次,通过对评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严把案件政治关、纪法关、政策关,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杨林艳 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