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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完成对5258人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 发布时间:2022-07-29 16:03:3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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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廉政审查,该同志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不予评先评优。”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函后,经过联合审查,作出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单位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分别向县委巡察办、信访室、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仅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征求意见。各职能部门根据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反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回复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肃、准确、规范。2022年以来,已完成对5258人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否定性或暂缓意见11人次,对9个单位作出不宜评先评优的建议。

在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被监督对象的“信息采集档案”,充分发挥档案“数据库”的功能作用,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决定、信息采集表、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及时纳入档案,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规范管理,为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供有效参考。目前已采集被监督对象20611人。(严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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