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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一个《办法》破解职级干部管理难题

  • 发布时间:2022-10-31 16:47:1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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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干部不是‘闲干部’,不能高枕无忧、无所事事,我们将按照规定从严管理,常态化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大家要继续发挥特长,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近日,施甸县制发了《施甸县职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三个从严”即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加强对职级干部管理,进一步激发职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让职级干部管理从“无法”变“有法”,让难点变易。

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县委的要求,并将《办法》印发给全体职级干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领悟,讲政治、守纪律,积极参与到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专项监督检查及巡察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经验优势,为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贡献力量。

该《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从工作职责、奖惩考核、职级管理、纪律监督等方面作了细化要求,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职级干部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职级干部的管理。把职级干部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巡察、专项检查等范围,通过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派驻单位职级干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及落实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该《办法》划出了职级干部“上”和“下”的“标尺”。树立注重实干、激励先进的选人用人导向,鼓励职级干部主动担当、争创先进,构建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机制。具体明确了5种优先考虑晋升职级、10种不得晋升职级和8种视情况降低职级的情形,用制度保障推动职级干部能上能下。

为执行好该《办法》,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施甸县纪委县监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实行季度“小考”、年终“大考”,通过个人自评+部门负责人初评+分管领导审核+委班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把管理考核工作细化到日常,把管理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到部、室、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有效提高了职级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干事的主观能动性,营造了纪检监察系统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级干部的资源优势,选派了7名职级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驻村开展工作。其中,有2名同志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职级干部的特长、特点科学管理使用职级干部,坚持人尽其才、各有其位,把办案经验丰富的安排办案,善于监督检查的安排专项检查。年初以来,委机关43名职级干部全员参与到信访初核、案件查办、专项监督检查、巡察及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等工作中。

“转任职级干部不等于‘退休’。无论安排在哪个岗位,我们都应该积极工作、发挥余热,不愧于组织的培养,不负于这份待遇。”该县纪委监委一名职级干部说道。

“下步,我们将强化纪律监督,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励干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最大化盘活用好职级干部参与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赵贵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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