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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边巡边评 提升巡察质效

  • 发布时间:2022-11-01 17:13:12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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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进驻后,是否认真开展谈话工作?巡察过程中有没有‘摆架子’‘耍官威’的情况?有没有听到过‘以巡谋利’的问题?”

近日,保山市隆阳区开展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在巡察期间,为加强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巡察工作作风,严防“灯下黑”问题。该区成立由区纪委监委联系指导巡察工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委巡察办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估领导小组,到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开展评估。

为保证巡察高质量开展,一方面,巡察工作评估小组不定期到被巡察单位,详细收集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分析解剖,提出意见建议;对共性问题交由巡察组在实践中探索解决措施,对工作措施有力的给予表扬,并将好的经验措施进行推广,形成各巡察组“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评估小组对巡察组进驻期间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等情况,以问卷调查、开展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巡察干部工作作风情况科学作出评估,通过监督和被监督的“角色互换”,倒逼扎紧巡察权力制度约束“笼子”。

“如何打破熟人社会、突破隐形问题,让巡察取得新的成果?关键在巡察干部作风实不实。”据该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该区以做好边巡边评估为抓手,对巡察干部担当作为、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深度扫描。

按照“凡巡必评”的原则,每轮巡察过程中,评估小组从区委巡察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一般干部、群众代表四个层面对巡察组工作情况实施考核评估,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全面了解巡察干部作风情况。同时,评估小组还采取了解巡察干部信访情况,收集巡察组存在问题等方式,对其工作质效和作风纪律情况作出评估。将评估数据汇总至区委巡察办,及时建立好巡察干部负面清单,提供给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反馈给相关巡察组组长,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共开展巡察作风纪律评估工作2轮,开展个别谈话24人次,督促巡察组查摆问题48项,提出改进措施32个。

此外,每轮巡察结束后,评估小组给出巡察人员评估结果,由巡察办拟出巡察人员在巡察中的现实表现,向被抽调巡察人员单位通报,作为其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开展巡察评估工作是抓好巡察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强化巡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提升巡察质效的有效举措。”隆阳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继续完善评估内容、形式和途径,将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推动巡察队伍作风建设再提升、工作水平再提高。(施荔潇 李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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