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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强戒所:向戒毒人员家属寄送《公开信》

  • 发布时间:2023-09-01 11:38:19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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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强戒所警察纪律作风建设,探索信访举报新模式,提高监督质效,市强戒所纪委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寄送《致戒毒人员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介绍市强戒所的执法原则、戒治理念、戒治环境,让戒毒人员家属全面了解戒毒管理工作情况,切实提高对警察的监督,不断推动保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来,市强戒所纪委针对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个别警察私下与戒毒人员家属单独接触,接受宴请、收受财物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违法问题,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向在所强戒人员家属寄送《公开信》,对刚入所的强戒人员,入所当天向家属寄送《公开信》,全面介绍市强戒所依法、公正、严格、文明的执法原则;“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治理念;执法程序透明化、教育戒治综合化、医疗诊治及时化、食品安全责任化、生活环境标准化的戒治环境。

市强戒所向戒毒人员家属作出5个“不得”的公告,即戒毒人民警察不得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不得向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索要、收受财物;不得接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宴请、娱乐及其他消费活动;不得为戒毒人员传递、提供违禁违规物品(毒品、药品、食品、酒水饮料、电子产品、衣服、绳索、金属制品、各类工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等);不得私自扣押戒毒人员信件及财物,对申诉、控告要依法及时处理。

同时,市强戒所也向各位戒毒人员家属发出3个“不要”的倡议:不要做“猎人”。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没有“人情”关系,没有“变通”后门,违反法律法规找“关系”、走“后门”行不通;不要做“红娘”。没有牵线搭桥,没有介绍人,没有任何人能作为戒毒人民警察和戒毒人员家属的“介绍人”;不要做“伸手党”。不要以疏通关系、打点警察等各种借口骗取其他戒毒人员家属的钱财。

通过寄送《公开信》,让戒毒人员家属吃了一颗“定心丸”,进一步提升了全体警察依法、廉洁、公正、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制度约束、社会监督的效果将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已向戒毒人员家属寄送《公开信》60余封。(市强戒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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