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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 发布时间:2022-05-20 16:43:33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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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为切实发挥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2022年第十一次廉政警示教育。

会议学习了《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习近平总书记这样重视和引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原文通报了保山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某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某某,以及市自然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某某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传达了《关于四起巡视整改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四起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等通报。

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身边案”的教训。通报的“身边案”具有深刻、典型的教育意义,各科室、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不忘初心,任何时候都要警钟长鸣,坚守底线、不踩红线,长思贪欲之害,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优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切实开展好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的自检自查。根据市纪委的安排部署,要对照《纠治重点问题清单》中列出的七大项80小项进行自查,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链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建设。

广大干部职工纷纷表示,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触目惊心、令人感慨,更发人深省。今后要摒弃“看客”心态,工作上转作风、提效能,恪尽职守、居安思危,生活上洁身自好,树好家风,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李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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