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保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充分理解、把握其主要内容,对照规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执法办案部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部门,作为监督单位,该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聚焦“事要解决”,做到应办尽办、应解尽解。今年以来,该组共受理信访举报件8件,答复实名举报件5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在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工作中,对于疑难问题,该组及时召开实名举报答复会,就举报线索的初核过程、事实认定、初核结论及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说明,并鼓励举报人提出意见建议,当场为举报人答疑解惑。

同时,对于失实的检举控告,该组按照各级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有关要求,本着保护干部、为干部消除顾虑、鼓励干部大胆履职的原则,以“面对面”的方式,对失实检举控告核查结果进行“原汁原味”的反馈,为担当者澄清正名,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信访举报线索快速核查和综合研判机制,高度重视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为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李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