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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制发提醒函 常敲“警示钟”

  • 发布时间:2022-04-01 17:39:57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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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巩固作风纪律建设,实现廉洁、文明、安全、节俭、绿色祭扫,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向监督单位制发了《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工作的提醒函》。

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各党组(党委)要利用节前教育、集体谈话等有效方式对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督促各监督单位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层层传导压力,认真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遵守清明祭扫有关要求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执行“扫码通行+测温+戴口罩”等常规防控要求,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集会聚会,严禁赌酒赌博,严禁酒后驾车,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末端,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同时对节日期间的人员外出报备、值班值守、安全用火用电等作了提醒要求。

“逢节必发工作提醒函,是我们组长期以来抓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促进廉洁过节的重要抓手,同时,我们还将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抽查、暗访了解、外围核实等方式扎实开展节前、节中、节后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坚决严肃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不断的强注‘免疫针’、常敲‘警示钟’,持续抓好监督联系单位的作风纪律建设和政治生态的净化修复。”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宋军 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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