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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草局:派出4个组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 发布时间:2021-11-15 22:02:06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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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近日,市林草局党组下发通知,对9个局属单位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找准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检查考核前,由党组书记负总责,派出4个检查考核组,每个检查考核组的组长由党组成员担任,带队开展考核。重点检查考核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保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以及以案促改工作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等方面的重点内容,具体考核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占60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占40分。

检查考核时,以召开汇报会的形式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延伸抽查六个程序开展。年度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年终量化评分占70%,民主测评占30%。

检查考核后,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考核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含)的为合格,80分以下至60分(含)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问责情况作为评定档次的硬性指标和重扣分事项,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者以其他方式问责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机构通报批评或问责的,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目前,该局已完成检查考核外业工作,正梳理考核情况材料,下步考核组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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