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8月10日至9月9日对龙陵县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随着巡察工作深入,龙陵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显现出来。
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龙陵后,通过及时召开组务会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策法规和巡察业务相关知识,进一步统一巡察工作方法步骤要求,巡察组围绕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开展谈话等方面内容分块推进。随着实地入户走访群众、抽查检查企业、抽查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点位工作不断深入,巡察组发现龙陵县2019年以来涉及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较多;经巡察组逐个梳理核实出违法案件中涉案党员达38名,龙陵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薄弱环节逐渐显露出来,这些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河道非法采砂、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无证采伐滥伐及野外违法用火等方面。
针对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在一段时期居高不下现状,市委第五巡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结合龙陵县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一是当前部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致使违法案件履有发生;二是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惩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未有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纪委履行监督专责时有缺位,在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中一些涉案党员未有及时给予追究党纪责任;四是法纪衔接不畅,未有建立起有效管用制度措施,在违法案件查处追责震慑方面合力不足。
需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委第五巡察组将督促龙陵县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县乡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县乡两级要整合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惩处一个警醒教育一片效果;三是督促县纪委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中涉案党员及时进行追究党纪责任,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形成有力震慑;四是督促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建立健全法纪衔接机制,及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多措并举、合力施策、形成震慑,确保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新增问题坚决遏制,助推龙陵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贡献。(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