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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 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化运行

  • 发布时间:2021-09-15 16:18:2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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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收到监察建议后,及时对保山日报印刷业务采购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通过整改,不仅规范了采购方式,还每年节约了55万元采购支出。”保山日报社采购专员向纪检监察组介绍。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采购范围极其广泛,除了一些费用性支出外,其余的所有实物性、服务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由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它所达到的规模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而且,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得政府采购在财政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因此,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以来,通过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会议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使政府采购工作日趋规范,但部分监督单位仍然存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情况。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专员和财务人员同一人员担任、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应在“政采云”平台采购而未在该平台采购、超规格采购配备、分散采购事项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等19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纪检监察组向1个监督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就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一是采购专员应与财务人员分设;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综合预算的编制中,减少单位采购的随意性;三是目录以内的采购事项必须在“政采云”采购;四是杜绝超规格采购配备;五是严格执行分散采购方式及流程要求。

通过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监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降低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郭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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