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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撑腰鼓劲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名副其实”

  • 发布时间:2022-07-15 16:53:34
  • 来源:保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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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今天早没有按时上班的人员到村监委办公室说明情况,大家要认真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要把监督当摆设……”在昌宁县卡斯镇大塘社区村干部微信交流群,一条来自村监委主任的提醒短信硬气十足。

在昌宁县,村监督委的“存在感”越来越强,监督也越来越“硬气”。今年以来,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敢干、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的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四抓”模式,通过压实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贴身监督责任,进一步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给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让他们说话有底气、监督有硬气、工作有活力。

“过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时候不敢发声,监督怕得罪人、走过场。如今,无论是监督村集体账目还是反映群众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都起到了‘群众眼睛’和‘桥梁纽带’的作用。”说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转变,大塘村总支书记举手称赞。

“该说的就要敢说,该管的就要管好,如今有县委、镇党委和上级纪委为我们撑腰,我们监督更有底气喽!”一名正在审核票据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激动地说。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监察监督的最“前哨”,为其实施有力监督撑腰鼓劲。实行一月一例会、半年一报告机制,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镇党委报告一次工作,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用权和存在的作风问题,可以随时报告,对插手和影响村监委执行监督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确保村监委“能管事儿”“敢管事儿”“管好事儿”。(张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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